關于武漢市漢陽區“3·5”建筑工地物體打擊事故處理情況通報
近日,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武漢市漢陽區“3·5”建筑工地物體打擊事故處理情況通報》。
2023年3月5日上午8時許,武漢市漢陽區鋼絲繩廠A地塊居住項目一標段在塔機吊運鋼管過程中,部分鋼管松脫墜落,造成地面2名鋼筋工遭鋼管打擊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悉,從實名制考勤系統中核實,施工總承包單位現場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均未到崗履職。
建設單位將外墻內保溫工程及欄桿工程肢解發包,存在違法發包行為;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勞務分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單位,存在違法分包行為。
(一)對施工總包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處理。
1、責令該企業暫停在全省范圍內參建工程項目施工,立即開展自查整改,經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 2、省廳暫扣該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60天。若安全生產條件仍不合格,追加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30天直至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暫停該企業在全省范圍內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標資格直至處罰期結束。 3、對該企業處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遲報安全生產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40%-60%的罰款。 4、對企業違法分包行為處合同價1%的處罰,罰款22.22萬元。 5、對該企業的不良行為進行信用記錄,上傳至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平臺,將處罰決定在省廳門戶網站公示12個月。 6、對該項目經理未到崗履職和及時報送事故情況,暫扣該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12個月,暫扣期滿不予在全省范圍內建筑施工企業注冊執業。對該項目經理處上一年年收入40%-60%的罰款。
(二)對監理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處理。
1、責令該企業暫停在全省范圍內參建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 2、報請住建部,對該項目總監未到崗履職造成事故暫停執業資格12個月。處罰期滿停止該項目總監在全省范圍內房屋市政工程監理執業資格。 3、對該項目監理總監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對建設單位的處理。
1、責令建設單位停工整改。 2、對肢解發包行為處合同價1%的處罰,罰款60728.43元。
(四)對行業監管部門及人員失職行為的處理。
1、責令漢陽區建設局在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大會上作出深刻檢討。 2、責成漢陽區建設局給予該項目監督員肖某勛行政記過處分,給予監督二科第一組組長張某東行政警告處分,給予監督二科負責人王某剛誡勉談話處分。 3、責令漢陽區建設局副局長(局黨組成員、建管站站長)王某、區建管站分管領導(建管站工會主席)王某進進行書面檢查。 4、依據經武漢市人民政府批復的該項目事故調查報告,對經認定的事故責任人及責任單位作出進一步處理。將事故有關線索通報公安機關,依據《刑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刑事責任。